潍坊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新建液碱罐区项目
发布日期:2025-06-20 08:40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潍坊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新建液碱罐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潍坊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西一街001001号,潍坊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西南侧区域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包含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31日(3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辛经理
联系电话:1356143788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新建液碱罐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
2、“新建液碱罐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